机构设置 |
机构简介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,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主席、副主席等,任期五年。常设机构:工会办公室。
机构职责: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代表教职工的利益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主要职责:紧紧依靠各二级工会,团结广大教职工。负责执行校党委、上级工会的决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部门负责人:谢俊毓,负责工会全面工作。
办公电话: E-Mail:xiejunyu@mycods.com